语言实验室是进行外语语音及视听教学的重要场所,语言实验室配有计算机、投影设备、书写白板、成套语言学习系统等。为延长其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1.语言实验室主要是为教学服务的,因此只能开展教学应用或研究。 2.使用各类型语言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方可在语言实验室上课。第一次上课前,教师应向学生交代学生终端的正确使用方法,严禁随意操作。 3.教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未经各院系教学负责人或教务处允许不得自行调整上课时间或调换教室。教室使用的任何变更和调整必须经由管理员。 4.语言实验室实行班级定座位制度,不经协商不得变动。师生应爱护语言实验室的设备,课前、课后,教师需检查设备各部分情况是否正常,有问题及时和管理员联系不得私自处理。如人为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师生要始终保持语言实验室的整洁肃静,除必须的教学用品外,其它用品一律不许带入室内,严禁在室内吸烟,打闹,吃东西,扔废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严禁学生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6. 语言实验室在上课前15分钟开门,管理人员要保障当日设备完好。 7.语音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让学生代管。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除使用指定的设备外,严禁挪动和操作教学用的其他设备、操作系统和控制软件,如确实需要,须经教师许可并在指导下,方可进行。 8.下课后,教师监督学生将椅子放好,耳机挂好,并按操作规程关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切断电源,指挥学生关好门窗,并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语言实验室。 9.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10.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磁盘;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拔插USB盘时必须按要求进行。如果因此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的文件,管理员只根据教务处授课安排的学时保留,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将予以删除,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12.播放CD、VCD、DVD时用电脑光驱播放。播放录像带,请提前与管理员联系。 13.保洁人员中午和晚上各清扫一遍教室,保证教室清洁;要定时打开门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14.除正常上课需要外,需使用语言实验室的单位和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天申报到中心办公室,填写《语言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由中心办公室备案、安排后,方可使用。 15.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1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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