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音室是录音教材制作的重要场所,仅供我校教师录制教学教材、考试用带以及各单位特殊活动需求录音者使用。 2.录音室由专人管理,负责录音设备的日常保养、安装、调试和检修等,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和拆卸设备;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操作,定期保养与维修,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室内设备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带出。 3.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做到机停断电,人走拉闸,离室锁门,经常检查电源线路,保证安全。 4.录音教师首次使用录音设备,需事先参加录音技术培训,方能准予使用。 5.凡需教学录音的单位或教师需提前三天,填写录音室使用申请单,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登记预约,如自备资料源,请选择优质录音带、CD盘片等;录音室建立登记本,填写录制单位,录音内容,录音人,实录时数以备查。 6.凡非教学录音和外单位租用录音室,需经中心领导批准。 7.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室内仪器设备故障,请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8.使用不当,致使录音设备损坏者,应负照价或维修费赔偿责任。 9.严禁携带零食、饮料等进入录音室,并随时保持室内整洁。 10.管理人员建立必需的设备使用与维修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