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教室(网络实验室)是我院计算机公共课教学和学生上网实践的重要场所,为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秩序,规范计算机教室的使用,更好地服务教师和学生,特制定此规定: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侵犯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教室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为保证系统正常运作,应每天查看使用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应提醒上课教师做好课前、课后对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检查,并做好使用登记,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3.凡使用计算机教室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须每天、每周定期保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严禁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严禁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5.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设施,每天下班前,须关闭电灯、空调、电脑等所有设备,关闭总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6.合理调配计算机教室的使用,为保证教学秩序,教师要按照课程表上课,非正常教学使用时,须书面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7.管理人员要帮助上课教师掌握设备的使用,遇到突发故障及时帮助解决,热情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8.发现机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由教师或机房管理员处理。学生不得擅自打开或关闭机房的电源开关;不准私自打开机箱和拔插各种联线,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内的软件环境,不得私自设置密码,不得故意删除数据。 9.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应处以罚款并给与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