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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07-08-17浏览数:[]
 

为保障计算机课堂的正常教学秩序,让师生有个稳定、安全、舒适的学习实践的良好环境,特制订计算机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如下:

1.上课前,学生应按照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坐,在固定的计算机上操作,不得私自同他人调换机位。

2.机器有问题应先通告任课老师,得到允许后再调到指定位置。

3.在实验教学中学生应利用好课堂时间完成教师布置的课堂实践作业,并按时上交或接受检查。学生的课堂表现和课程实践成绩将成为对学生学习情况评估的基础

4.上课不允许迟到、早退、随便出入。若发现一次扣平时成绩2分,超过3次取消考试资格。

5.学生事假、病假应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在上课前出示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经教师认可后请假生效。

6.机房内严禁吸烟、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片,不允许带任何食物、穿背心、拖鞋进入机房,若发现一次扣平时成绩2分。

7.严禁在上课期间发短信,打电话,手机一律调成震动模式。违反一次扣平时分5分,超过3次取消考试资格。

8.严禁在上课期间从事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聊QQ等与上课无关的事项。违反一次扣平时分5分,超过3次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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