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录播教室是进行精品课程录制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场所,录播教室配有计算机、投影仪、书写白板、摄像机、话筒、录播系统等设备。为保证课程录制效果,充分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1、录播教室主要是为教学服务的,只能用于开展教学应用或研究等相关活动。 2、上课前教师派专人登记领取话筒,下课后派专人送还。 3、凡使用录播教室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师生要始终保持录播教室的整洁肃静,除必须的教学用品外,其它用品一律不许带入室内,严禁在室内吸烟,打闹,吃东西,扔废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严禁学生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5、录播教室在上课前15分钟开门,管理人员要保障当日设备完好。 6、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严禁挪动和操作教学用的设备。 7、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由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学生不得擅自打开或关闭教室电源开关;不准私自打开机箱和拔插各种联线,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内的软件环境,不得私自设置密码,不得故意删除数据。 8、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处以罚款并给与纪律处分。 9、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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